經文:撒母耳記上2:11-36 (和修本)
25-10-2020 12:21:34 甘健濠傳道
題目:家庭(9)—兩種不同的兒子
經文:撒母耳記上2:11-36 (和修本)
- 以利加拿往拉瑪回自己的家去了。那孩子在以利祭司面前事奉耶和華。
-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無賴,不認識耶和華。
- 這二祭司對待百姓的規矩是這樣:凡有人獻祭,正煮肉的時候,祭司的僕人就手拿三齒的叉子來,
- 將叉子往盆裏,或鍋裏,或釜裏,或壺裏一插,插上來的肉,祭司都拿了去。他們對所有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都這樣做。
- 甚至在未燒脂肪之前,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:「把肉給祭司,讓他烤吧。他不要拿你煮過的肉,要生的。」
- 獻祭的人若說:「他們必須先燒脂肪,然後你才可以隨意拿。」僕人就說:「不,你立刻給我,不然我就要搶了。」
- 這些年輕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非常嚴重,因為這些人藐視耶和華的祭物。
- 那時,撒母耳還是孩子,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,侍立在耶和華面前。
- 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,同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。
- 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妻子祝福,說:「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,代替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。」他們就回自己的地方去了。
- 耶和華眷顧哈拿,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,兩個女兒。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。
- 以利年紀老邁,聽見他兩個兒子對以色列眾人所做一切的事,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同寢,
- 就對他們說:「你們為何做這樣的事呢?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了你們的惡行。
- 我兒啊,不可這樣!我聽到耶和華的百姓傳出你們不好的名聲。
- 人若得罪人,有神可以裁決;人若得罪耶和華,誰能為他代求呢?」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,因為耶和華想要他們死。
- 撒母耳這孩子漸漸長大,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。
- 有神人來見以利,對他說:「耶和華如此說:『你祖宗的家在埃及法老家的時候,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?
-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,我不是揀選他作我的祭司,上我的祭壇,燒香,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嗎?我不是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祖宗的家嗎?
- 你們為何踐踏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和供物呢?你為何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,將我百姓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都拿去養肥你們自己呢?』
- 因此,耶和華-以色列的神說:『我確實說過,你和你祖宗的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,但現在耶和華卻說,我絕不會這樣做。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尊重他;藐視我的,他必被輕視。
- 看哪,日子將到,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祖宗家的膀臂,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。
- 你在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必看見我居所的衰敗,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。
- 你家中的人,我沒有從我壇前剪除的,必使你眼睛失明,心中憂傷。你家中所添的人口都必夭折。
- 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、非尼哈所遭遇的事是給你的預兆:他們二人必在同一日死亡。
- 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,他行事必照我的心、如我的意。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,他必天天行走在我受膏者的面前。
- 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,求一塊銀子,一個餅,說:求你給我一個祭司的職分,好使我得點餅吃。』」
大綱:
- 引言
- 親生的兒子
- 寄養的兒子
- 總結
思考問題:
- 我人生追求的是什麼?
- 上帝期望我的是什麼?
- 我如何在關鍵的問題上選擇?